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琼教基〔2013〕123号文件关于规范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平台开放与关闭时间节点的通知,为确保在本次关闭时间节点前完成每位高中学生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综合实践材料的提交及各班主任的审核,现安排如下:
1、 严格按照海南海政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平台实施细则(初稿)实施,明确班主任、组长、组员职责,强调对于每位同学的重要性,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漏交、误交甚至不交而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告之学生监护人。
2、 时间:所有任课教师应在2015年1月23日前完成所带班级学生的学分认定,学生提交“综合素质评价表”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班主任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本次截止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3、 相关链接:
海南海政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平台实施细则(初稿)
高中各级班主任、学生帐号查询下载
班主任上网操作指南
(科任教师学分认定参照第二页第2条“学分认定”进行)
学生上网操作指南
综合实践活动平台
海南海政学校教务
2015年1月20日